高處作業時的平安防護步伐有設置防護雕欄、孔洞加蓋、裝置平安防護門、滿掛平安平立網、需要時設置平安防護棚等。
(1)但凡臨邊作業,都要在臨邊處設置防護雕欄,一樣平常上桿離高空高度為1米至1.2米,下桿離高空高度為50厘米至60厘米;防護雕欄必需自上而下用平安網關閉,也可在雕欄下設置周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擋腳板或不低于40厘米的擋腳笆。
(2)對付高空作業,可依據詳細環境采用設防護雕欄、加蓋板、張掛平安網與裝柵門等步伐。
(3)停止高空作業時,作業職員要從劃定的通道高低,不能在陽臺之間等非劃定通道高空,也不得隨便應用吊車車臂架等施工裝備高空。
(4)停止懸空作業時,要有牢靠的作業立足處,并視詳細環境設防護雕欄,搭設架手架、操縱平臺,應用馬凳,張掛平安網或采用其余平安步伐;作業所用索具、腳手板、吊籃、吊籠、平臺等裝備,均需經技巧判定及格后方能應用。
(5)停止穿插作業時,留意不得在統一垂直偏向操縱,基層作業的地位必需處于下層能夠墜落的規模以外。不符合以上前提時,必需設置平安防護層。
(6)布局施工自第二層起,凡職員收支的通道口(包含井架、施工電梯收支口),均應搭設平安防護棚。高度跨越24米時,應設雙層防護棚。
(7)高處作業以前,應停止平安防護舉措措施反省和驗收。驗收及格后,方可停止高處作業